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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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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讀刊行于明萬歷三十六年(1608年)的第一部《汶上縣志》,開篇首《序》是禮部右侍郎朱之蕃撰寫的,第二篇《序》是邑人檀芳?所撰。而此前看到的版本,是清康熙五十六年(1717年)時任汶上縣知縣聞元炅,在重修《汶上縣志》時,重新刻印的明萬歷三十六年的《汶上縣志》,開篇是檀芳?的《序》,而沒有了朱之蕃《序》。
1608年初,北直隸河間府任丘縣(今河北省滄州任丘市)人,萬歷十年(1582年)壬午科舉人栗可仕,出任山東行省兗州府東平州汶上縣知縣。到任后,“蒞官之數月,詢志汶者弗具,輒曰:夫汶亦名邑也,志可令缺乎!于是慨然集汶之人,謀所為汶志者。于二三故家覓獲遺稿,敦文學有識之士”,即邀請邑人、癸卯科(1603年)舉人(亞元)王命新,執(zhí)筆纂修《汶上縣志》,兩月后書成8卷。
栗可仕請遠在京師的熟人、祖籍山東茌平縣人、萬歷二十三年(1595年)會試狀元、禮部右侍郎朱之蕃,為新修的《汶上縣志》作序;又請“賜進士、時任戶部清吏司主事、邑人檀芳?”為《汶上縣志》作序;栗可仕還親自為《汶上縣志》撰寫了《后序》,落款為“明萬歷三十六年戊申秋七月既望”。該志書開創(chuàng)了汶上縣纂修《縣志》之先河,當年即刻版刊印成上下兩冊8卷,這是汶上縣有史以來第一部規(guī)范成卷的《汶上縣志》。
而清康熙五十六年重刻再版的明萬歷三十六年的《汶上縣志》,仍為上下兩冊8卷?,F汶上縣檔案館已沒有明萬歷三十六年刊刻的《汶上縣志》,僅收藏有清康熙五十六年重新刊刻的明萬歷三十六年的《汶上縣志》,封面左上角貼有紅紙,上書《重刻汶上縣舊志》。
國家圖書館既有明萬歷三十六年刊刻的《汶上縣志》,也館藏有清康熙五十六年重新刊刻的明萬歷三十六年的《汶上縣志》,與汶上縣檔案館收藏的封面左上角紅紙上書寫《重刻汶上縣舊志》為同一版本。
朱之蕃《序》,書法為趙體行楷,共9頁。首頁第1行下部,有一上下長方形黑色印章,因字跡模糊不清難以辨認;第2行下部,蓋有長方形朱紅印章,三行篆書共9字,每行均為3字,即“國家古籍保護中心制”。
第8頁開始落款至9頁,內容為“賜進士及第、奉訓大夫、右春坊右諭德、掌南京翰林院事、前翰林院修撰、記注起居偏纂、章奏管理、誥敕欽差正使朝鮮、賜一品服、金陵朱之蕃書 ”,最后依次蓋有印章3枚,即:陰刻“朱之蕃印”,陽刻“元介”、陰刻“己未狀元”,字體均為篆書。
朱之蕃(1558—1624),字元介,一作元升,號蘭隅、定覺主人,祖籍山東茌平,在祖父輩移居金陵(今江蘇省南京市)為錦衣衛(wèi)籍。明萬歷二十三年(1595年)乙未科狀元,官終禮部右侍郎。三十三年(1605年)冬,曾奉命出使朝鮮,贈蟒玉一品服。后以母喪,不復出仕,卒贈禮部尚書。工書法,善畫山水花卉,傳世作品有《君子林圖卷》等,另有文集傳世。朱之蕃出使朝鮮,為朝鮮王朝迎恩門題寫的“迎恩門”匾額,現存于韓國國立中央博物館。
朱之蕃為《汶上縣志》所作《序》,從字里行間對剛到任汶上知縣不久的栗可仕,極盡贊美之詞,“任丘栗君,早奮賢書,杜門輦轂,分華馳驚”“下車冾歲,恍如史侯之二十九年,抒赤寸衷奚。啻源泉之七十二脈,鳴琴有暇,搦管惟勤,一編授成,眾目畢備,蕃受而卒業(yè)。喟然嘆曰:政以人舉,亶其然哉;編中體裁,質諸武功,當齊驅并駕,猶余事耳。跡所其,銳意興理,次第張弛者如深。廣四汶河身,以潴水而濟運道;疏浚蒲灣南流,以復舊而資城守;革大戶名目,以清詭寄嚴投獻;明禁以杜影射申畫一之制,以謹權量;復常平之法,以時斂散;除旱泊之稅,以寬民力;取湖濱之租,以豁糧站;而于民風流俗之傷化叛道者,亟欲興禮教以潛消默化之。此其說鑿鑿,可日見之行,不徒文章,藻繪緣飾,吏治云爾也!士民慮君之,再蒞他邑,如當事所請相率走闕下扳留。賴天子仁圣,籍寇以慰眾望。而舟車往來,載在口碑者,且與君素所矢志,若桴皷之響答,而標表之影隨也”。
接下來一段話,看出了原因,“予居京師十年,稔知君潔,已重名檢,足跡不履公庭,竊嘆端士不可多得。今且出為良吏,仰無愧于中都之軌轍,俯有當于士民之怙恃,而信使與實政均足重不朽也”。
朱之蕃《序》中提到的“史侯之二十九年”,史侯即明洪武年間任汶上縣知縣的史誠祖(?—1418年),字信中,山西行省平陽府解州(今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(qū)解州鎮(zhèn))人。史侯自幼生長在鹽池之濱的解州,所以對朝廷鹽法的利弊有深刻的研究。
洪武二十二年(1389年),史誠祖長途跋涉到南京,以平民身份拜見皇帝朱元璋,陳述對鹽池利弊的認識,向朝廷提出建議,朱元璋采納了他對鹽法的建議。
明朝初年,中國知識分子稀缺,朝廷連地方官都派不齊。朱元璋看中了史誠祖這個人才,于當年(1389年)冬,授任史誠祖為山東行省兗州府東平州汶上縣知縣。
史誠祖到任孔子曾任中都宰的汶上縣后,“思圣人之心,行圣人之政”,克己奉公,致力安撫,督導開荒墾地,調整賦稅,減輕貧民負擔。帶頭捐俸養(yǎng)老濟貧,修葺廟學,興辦學校;推行治政廉潔公平,寬緩簡約,很快使全縣政通人和,百姓安居樂業(yè)。
永樂七年(1409年),擴修思圣堂,并將岳飛像和冉耕像并入思圣堂,與孔子配享,并以岳飛來汶上到思圣堂憑吊祭祀孔子時留下的 “文官不愛錢、武官不惜死,不患天下不太平”的感言,刻石立碑,以警戒官吏。六月,成祖朱棣巡視北方,派御史考核郡縣長官賢能與否,御史返回奏言稱史誠祖治績第一。
皇上為慎重起見,專門派錦衣衛(wèi)密偵其家,見其釜有炊糜,甔無斗粟,衣冠粗敝,掛之壁間,遂“御書嘉獎”,賜給璽書慰勞,大意是:地方長官繼承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,宣布德政教化是為了安定人民,為之謀利。我統(tǒng)治天下,隨時都在訪求賢人,共同策劃治理國家。常常詢問民間,都稱苦于官吏苛刻暴急,能夠符合我心的實在很少。你敦厚老成,謹慎承擔你的職責。保持自身節(jié)操,勉勵心志,完全做到廉潔為公。平均賦稅徭役,政治清明,訴訟簡約,人民內心喜悅擁戴,境內可稱安寧。比之古代賢良官吏,也還謙讓什么呢。特地提拔你做濟寧知州,仍在汶上縣施政。希望更加努力擔當職責,像開始那樣謹慎善終,以此保持長久的美譽。
明成祖朱棣還賞賜宮內御酒一尊,織金紗衣一套,錢一千貫。這年夏天,領取五品官俸祿,仍視汶上縣事,更加勤于治政。土地開辟增加,戶口繁衍滋生,擴大編戶十四里。
祖皇帝再經過汶上縣時,見人口眾多,想要遷移汶上的縣民數百家到膠州,但百姓不愿背井離鄉(xiāng)。在史誠祖的請求下,皇帝收回了成命。他多次應當升官離去,都被汶上縣民上奏留任。
史誠祖自洪武中為汶上縣知縣,在任29年,十六年(1418年)因病卒于任上。士民哀哭,將其安葬在汶上縣城南,其家改為“史公廳”,供后人瞻仰,縣民每年前去掃墓祭祀史誠祖。
明萬歷《汶上縣志》卷之七《雜志》陵墓篇,記載:“令君史公誠祖墓。在任二十九年,卒于汶,百姓葬之城南”。卷之七《雜志》營建篇,記載:“史公廳,即史令君誠祖私宅也。在儒學東南,今屬之民矣。宜訪求舊址,建史公祠”。可見,“史侯之二十九年”全國知縣考核第一,又是中國歷史上在一縣任職最長的官吏,成為知縣任職史上的佳話。
朱之蕃《序》中,夸贊栗可仕修河廣渠、疏通運道、懲惡揚善、接濟民眾、增加稅收、興禮設教等政績,是在其任職汶上知縣后幾年間才做的事跡,提前幾年預支借用大加贊美之,似乎不夠妥當。
栗可仕明萬歷三十六年(1608年)任汶上縣知縣,四十一年(1613年)調任山西行省汾州府臨縣(今山西省呂梁市臨縣)知縣,后因受到府役中傷,被罷職回家。崇禎四年(1631年)再起,復任山西行省太原府岢嵐州興縣(今山西省呂梁市興縣)知縣。任汶上知縣五年多,期間重修“中都余韻樓”。
該樓原名為“五椿譙樓”,上懸鐘鼓,起定時刻,別昏曉之用。重修時栗可仕納“汶大夫咸議中都余韻”,更名為“中都余韻樓”,以頌揚孔子“尼父振鐸,首重風教”之品德,并撰寫《中都余韻樓記》,收錄在明萬歷《汶上縣志》卷之八《藝文志》中。
經查閱,直隸(今北京、河北地區(qū))及山東、山西三地省、府、縣三級《志書》,均未發(fā)現有《栗可仕傳》,只在清道光二十年修《臨縣志》卷四《職官志》記載:知縣,明,“栗可仕,北直任丘縣人。由舉人萬歷四十一年任。度量寬宏,操守清潔。為府役中傷,罷歸。后因中貴,起復興縣知縣。君子惜之”。
可見,栗可仕在兩省三地任知縣期間,做出一些成績,但并未像朱之蕃《序》中的溢美之詞。作為后人,無意對四百余年前的官員不敬,只是對清康熙五十六年重刻明萬歷三十六年《汶上縣志》時,刪除當時的京師高官朱之蕃撰寫的《序》,頗有疑問。
清康熙五十六年(1707年),聞元炅已任職汶上知縣十個年頭,期間捐俸維修南旺分水龍王廟及運河諸閘等水利工程,大修縣城南北二門,又捐資維修文廟(孔廟)、風雨壇、禹王廟、八蠟廟等,重修余韻樓,時任兗州知府金一鳳稱贊“其惠心為政,莫不儀型圣賢之模范”。
當時已在汶上任職近十年的聞元炅政績顯著,在續(xù)修《汶上縣志》,又重刻明萬歷《汶上縣志》時,對朱之蕃在《序》中給予栗可仕的褒獎之詞,即“下車冾歲,恍如史侯之二十九年,抒赤寸衷奚”,使人感到過分贊美之嫌,為尊重和還原歷史,在重刻舊志時,對朱之蕃所作《序》予以刪除,也就成為自然而然的事了。據此推斷,這也致使流傳至今的清康熙重刻明萬歷《汶上縣志》,就沒有了朱之蕃的《序》。
①民國時期南旺分水口
②朱之蕃畫像
③④明萬歷三十年刊刻《汶上縣志》
⑤民國時期南旺龍王廟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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